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新住民朋友請注意!提醒您取得我國國民身分證後應注意的稅務事項

  • 發布單位:行政股

新住民取得國民身分證前,如果在國內領有所得,扣繳義務人皆以移民署配賦的「居留證號」辦理扣繳申報,取得我國身分證後,

次年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,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查調之所得清單,會導致資料顯示不完整或查無資料之情形。

所以請在繳回定居證之前,請先將定居證影印或拍照記錄,也可以申請統一證號基資表、個人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(含記事)

並通知下列單位變更您的基本資料,以免影響您的權益:

一、聘僱公司;

二、金融機構;

三、國稅機關。

在我國有創設事業,記得到該事業所轄稽徵機關辦理變更負責人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