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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國行使選舉權重要訊息

  • 發布單位:行政股

第16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 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113 年1 月13 日(星期六)投票,選舉權人須年滿20 歲[93.1.13(含當日)前出生],總統副總統選舉人在臺繼續居住(設籍)6 個月[112.7.13(含當日)前遷入];立法委員選舉人為4 個月[112.9.13(含當日)前遷入],在這段期間申請入境恢復戶籍的民眾,請注意相關選舉權,別讓權益睡著了!